女人

在美國期間,逛街買東西自然是不少得的指定動作。過去到紐約都是匆匆忙忙,
莫說逛街,根本就連整個城市是甚樣的都看不清楚。這回在曼克頓,我變成了繁忙大城市中的一個閒人,這裡逛逛,那裡走走,還在中午的繁忙時間趟在central park 曬太陽,感覺很爽! 跟匆匆的上班族同行,我終於領略什麼叫做「平生大願做閒人」。我立志,張寶華畢生最大的目標就是做一個開心的閒人!

但是我這個閒人在這一星期裡對紐約市也有貢獻。除了吃盡紐約之外,我也到訪了很多的商店,欣賞了很多contemporary arts,它們就是LV,CHANEL,VALENTINO….我覺得這些近代藝術品最值得我們欣賞的就是它們既可以遠觀,更可以擁有,可以把它們帶到回家中,穿在身上。

我把它們小心翼翼地帶回香港,滿足地看着它們,突然之間腦海閃過一個想法: 唷! 這些藝術品到底在香港買平d還是在紐約買平d呢? 當我在紐約時,我完全沒有想過價錢問題,拿着信用卡,愛買就買,我心中只有一個念頭就是難得放假,當然要盡興,要盡興就不能畏手畏尾,到月結時再算吧! 回到香港,人就馬上清醒了,對金錢的敏感度也馬上提高,連我自己也想不到我竟然會二話不說就走到中環的商場去「格價」,誓要看看自己有沒有買貴。

女人就是這樣無聊,買東西的時候理志都不見了,之後其實真不應去「格價」,如果真的買貴了又如何? 難道退貨? 但是我明知不應為而為,還是走去「格價」。我在某店看見一件跟我在紐約買的一條同款但不同顏色的裙子,當時我已經叫出來: 「山長水遠在美國帶回來,香港竟然都有!」 我戰戰兢兢地問那位售貨員,這件衣服有湖水藍的顏色嗎? 她說: 沒有,香港沒有入這個顏色!

呵呵! 我聽了大樂! 再看看價錢,呵呵! 香港比紐約貴二千大元! 呵呵呵! 我樂透了! Worth for money!!!

再走另一間店,問售貨員: 你們有沒有及x的長boot。她說,香港沒有入這個貨。
哈! 這個就是我要的答案

中環一行,滿足非常,可以打道回家睡午覺了!

Comments

Marco said…
Nice to read your blog. I love NYC too!
子蠢 said…
誰不想做一個開心的閒人!!!
你對《Youtube大鬧聯興行事件》有什麼意見呢?
現代文化,人善被人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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