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仔鬥靚模

網上的反靓模組織原來是由一位十八嵗少年組織的,本來他來勢洶洶,批評靚模拖低書展格調,以乎勢要把她們趕出書展,誰知書展還未展開,他已經被靓模 lavina用兩三下手勢降服了。
唉! 這位十八少年,令人跌眼鏡,如果早知他的辯材如此不濟,還帶頭反什麼靓模? 靓仔鬥靚模,還以為是好戲連場,可惜戰幔未開,少年已經要鳴金收兵。
據說,少年口戰靓模那天,靓模還遲大到,少年足足呆等了一個小時。單是這點,少年已經輸了個勢。跟人家談判,未開口,台型氣勢就已經開始計分; 少年準時x候,但偏偏對手要你先等一個小時,來一招 「磨心智,蝕勢氣」,如果我是少年,等了十五分鐘不見人,自己已經表現了風度和禮貌,既然對方無心對話,我絕對不會等她一小時。要談,下次再談 (如果我還有時間的話) ,給她一個下馬威。可惜小子不懂,他既然等了一小時,俗語說: 給人食住了! 這場談判他根本沒有贏的機會。
之後,靓模來了,一輪嘴說什麼香港是自由社會,出版自由….; 其實這些根本不是什麼道理,總之你要來,我就要反,就是這樣。所謂的理據根本不重要,談判也不一定要據根,談判最大的目的只是要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有沒有理據根本不重要。結果,靓模做到了,不但解除少年對她的敵視,還成功把少年的反靓模情緒轉移在對手身上,少年還倒過頭來為她說好話,看來這位小妹妹即使不做靚模,也大有前途
相反少年真的不堪,還說英國留學生。他什麼都不懂,人情世故更不懂。那有人跟人拍照時 “x弓蝦米” 一樣? 還要靓模妹妹喝令他站好。真失禮。
唉! 耳邊又有朋友談起 「港男港女」的問題,少年的表現又再令人憂慮港男的質素,我本為想為少年說兩句好話,但他這樣的表現又確實令人難免憂慮的。

Comments

ST-SCOTT said…
事情真係令人有d失望!!以為靚仔有咩奇招,都係鬥唔過出名"8婆"香港靚妹仔!!加上國外留學靚仔一定無香港土生土長靚妹仔一定識既"連珠爆發",戰敗可以說是"一定"
板主對以件事有所感發,可能是板主以前是"辯論隊"隊員!!
The Inner Space said…
據聞昔日古時韓非也是位寫就天花龍鳳但口才拙劣的思想家。
今世有查良鏞博士也是文字比口才佳的才子,見倪匡的書有說,舊日明報作家要求加文字費,查先生不和他們辯駁,但多給他們寫信解釋,明報經營苦難,最後祇是酌量加稿酬。
同意這位Issac確高估了自己,應約出席辯論,落得如此下場,或者應給他多些時間,讓他用文字來發表,再看看又是否有料到。
金多勵 said…
現今的青少年大多是口舌不饒人的,說香港的o靚妹仔是‘八婆’可有點那個。這可不是言論自由!模特兒行業是很闊的。只要o靚模行業不是‘掛羊頭賣狗肉’般運作;加上傳媒朋友不時地給她們密一點的、持平的‘筆伐’,這班o靚妹仔不難當時下援交女的學習典範。
Albert said…
One crab worst than one crab.
Tong said…
我覺得Issac最大的問題是﹐他並沒有對問題經過詳細的思考。其實Lavina所提出的論點是直接和表面的﹐如果連這些論點都沒有想過﹐他的反對可能只是一種主觀感覺﹐只花一兩句看似「道理」的話﹐他的感覺就已經淡化﹐論點也站不住了。

簡單分析下去﹐是否書本「合乎法律」就已經具有足夠充份的理由在書展出現嗎? 書展的目的是甚麼? 「文化多元化」中﹐是不是所有「文化」都應該在書展出現? 書展會不會被利用作一些無關的商業宣傳上? 該等宣傳又會否影響真正的讀者與作者?...等等。

我覺得可以提出抗辯的論點還有不少。
Tong said…
嚴詞譴責《蘋果日報》娛樂版製造假新聞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3969
Unknown said…
我是持中立態度的,不反對亦不支持靚模。
我只是以靚模事件感受出社會現在的狀況。
自由社會,多完文化,那個少年不風流,小妹們難得有工作,也只是拍拍照,可能有部份會性感一些,但要知道女像攝影,性感是其中一個style, 其中一個fashion,但偏偏有人只是著眼於這種topic去討論評擊,有否還她們一個公道嗎?她們這種所謂的model, 多年後回首,總算自己曾經歷過,不枉此生,她們沒有害人,沒有講粗口,沒有吸毒,無傷大雅。如今傳媒大肆喧染,報導的通通是負面新聞,她們慘被被標籤化了,有些更離譜的說甚麼應召援交,可以想像,本來只是小妹們拍拍照,輾轉間變成了不道得行為,傳媒的可怕,以及集非成是的人言可畏,反而更是問題的所在!
有人說敗壞社會風氣,我想問現在的社會是一個甚麼樣的社會風氣?有人可以答我嗎?多完文化之下最重要的是教育而不是禁止,越禁止只會越反抗,填鴨式教育已經夠失敗,我們不要再做井底蛙了!

至於那位十八少年,如果我是他,我反而會等到那靚模到來,然後冷笑的對她說:妳遲到左足足一個小時,根本不尊重我,不尊重自己對靚模界的代表,令到靚模界蒙羞,現在妳來到了,我也說完了,如果要再約戰,等下次吧! 道樣反而令人覺得道個少年等了一小時有風度,而且更給靚模一個下馬威及氣勢,你遲到了我就偏偏 揶揄你一番之後要你親眼見到我走,我相信這樣會激死那靚模!

my blog: pierre.ind.hk
Tong said…
如果真的不滿她的遲到﹐我覺得還是先走比較合適﹐否則﹐你的主要目的就好像變成要揶揄她﹐而不是表達對她遲到的不滿。

其實Issac這次所不滿的主要是書展的安排﹐因此﹐Lavina根本不是談判的對象﹐蘋果以「讓Issac澄清並沒有不滿靚模」為名安排這次談判﹐實際上是騙他入局﹐製造「靚仔見到靚女放軟晒手腳」這宗娛樂性豐富的新聞。

不知到Lavina出來前知不知道蘋果的動機呢! 蘋果大可以告訴Lavina這次談判安排的動機﹐因為﹐新聞寫出來是對她有利的。問題是﹐如果Lavina談判前已經知道蘋果的動機的話﹐那種「笑裡藏刀」的畫面真有點令人「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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