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輕狂時

近年我發覺自己的酒量愈來愈好。


其實以前,具體一點說即在到英國唸書前,我是滴酒不沾的。可是在英國,酒比水便宜,而且「鬼佬」很少不喝酒,喝兩杯是一種社交,於是慢慢我也愛上了喝酒。

在英國時,我還上過幾課Wine Tasting課,在Oxford學這些都是免費的,可能是學校希望她的學生都是長袖善舞,讀得又玩得。

不過,我沒太大的天份。

老師教來教去我都分不清甚麼果味打甚麼果味,上了幾課就沒再去了。

後來,我認識了一位紅酒專家,他說:「張小姐,喝酒不需要甚麼學問,只要喝得暢快,自己覺得那支酒好喝,那它就是好酒!」

好酒,就是自己喜歡的酒。



小題:二鍋頭 + 可樂 = 倒地



說到酒,紅酒、白酒跟香檳,我最喜歡香檳。原因是它「快上腦」,不用喝很多,已經很放鬆了。

說一個小秘密,我在跑新聞的時候,每年到北京採訪人大政協會議時,最後一天我跟Crew都喝到顛!

我們有一個喝法:先喝二鍋頭,二鍋頭酒精含量40度,可是白酒不易上腦,通常我們一班人會高高興興、熱熱鬧鬧地喝幾支二鍋頭,然後......好戲來了!

我們一人拿一支可樂,鬥快喝完它,1、2、3......馬上有大漢「啪」一聲倒在地上!

知道原因嗎?

因為二鍋頭的酒精含度很高,一碰上有氣的可樂,一股強烈的酒精就會直衝上腦。

不管你有幾大隻,一下子,一個個昂藏男兒,統統倒下。

我跟他們一起玩,但從不喝,因為我是給他們善後的人。

首先,我要跟酒家付錢賣單,然後「運」這班男人回酒店。

你猜穿我一個人是不可能「運」這班爛醉男人回酒店的,所以,當中有幾個義勇軍是不許喝醉的,他們還有推貨的車仔在身邊,準備好把他們「推」回家!

有一年,我們在南美,應該是智利吧,因為我們的酒店都是領導人下榻的酒店,大堂都有X光機,要用來驗貨的,因為他們喝醉了,不能用人行的通道,只有從X光機那邊過。

這一幕很好笑、很經典,有人拍了照成為了珍藏。

這個就是少年時的輕狂。

跑新聞的日子是快樂的。

有理想、有瘋想,交織了我們的少年時。

跑新聞時,他們給我起了一個外號叫「大小姐」。後來他們說,「大小姐」是因為我很惡,罵人罵得很厲害,但跟我開工好食好住,做完採訪,大家就玩到顛!

很多年沒一起飲了!

好,讀到此文者,找我!我請飲酒!

Comments

kaixin said…
你話架!
Kyle said…
I want to join too~ even though I don't drink much... thanks for sharing ^^xox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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