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是女權主義者. 我總認為今時今日的女性, 尤其在香港, 一個相對自由和平等的地方, 只要你有能力, 不論是男是女, 都一定可以出人頭地. 決定個人的價值是自己的能力, 而不是一些我認為是雞毛蒜皮的事, 譬如說, 外表,是男還是女,更不可能是有沒有另一半等原因. 可是, 我這個看法, 原來不完全是對, 起碼對某些女孩來說. 有沒有另一半, 又或者說, 男士們對她們的評頭論足, 原來對她們來說, 比有沒有事業, 有沒有地位…都更重要. 她們當中有人對我說: 24 嵗還沒拍拖是可恥的! 也有人對我說: 長得不夠美 (以她自己的標準來說) 是自卑的! 年紀小小的她們會因此把自己歸納為”失敗者”, 稱自己為 “小敗犬”. 她們的陳述嚇了我一跳. 但也叫我反思了一個問題: 到底是什麼原因, 令她們如此不接受自己? 叫自己做小敗犬? 先說美. 有一點我們不得不承認的是香港社會對 “美”越來越x窄. 在傳媒天天的渲染下, 只有 像Angelababy的才是美, 其他的都容不下了. 社會對美的標準就是大眼, 長髮, 尖面, 一副日本娃娃樣子的才是美. 所以, 當潘湘湘跟林峄的緋聞初次被香港的雜誌大幅報導時, 我以為睡在林身旁的女孩是 Angelababy, 因為驟眼看去, 她們的樣子都是差不多的. 那細眼, 圓面, 又或者是方面的呢? 在傳媒渲染下, 這些都不是美. 美, 在香港社會變得很單元. 陶杰有一個很有智慧的看法, 不同女人, 不同年輕, 不同身份, 她們的美是應該不一樣的. 譬如說, 當護士的, 樣子比較賢淑,老實, 總比像一個野艷的Angelababy令人舒服和切合身份. 當香港積極鼓吹多元化的時候, 對美的審美觀卻變得越來越單一. 除此之外, 當然也就孩子們自己的問題. 我想, 當我是她們的年紀時, 最用心思考的是前途. 但十年之後的今天, 她們最用心思考的卻是外表, 又或者有沒有另一半. 可能, 80後的一般生活條件都優裕了, 生活都不是考慮; 又或者是她們承受社群的壓力是我們想不到的大, 不論什麼原因, 她們還是勇敢的. 敢於在眾目睽睽下, 還有在鎂光燈下, 大膽說她們有什麼不好, 要爭取改善. 她們的勇氣比我大, 80後的一群對我來說真是一個挑戰, 她們想的, 要的, 認同的, 爭取的, 跟我那一代完全不同, 差十年真是完全是兩個世界! 但是, 有一點...